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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过渡 促进和谐 ——海韵学生公寓一期原厦门东部公司物业人员交接见面会召开 070605

2007-07-10

按照学校的要求,海韵学生公寓一期(原曾厝垵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于日前进行交接。本着平稳过渡、促进和谐的接管原则, 2007 年 6 月 4 日下午 ,后勤集团、校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厦门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在东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海韵学生公寓一期的原厦门东部公司的物业人员见面会。

会上,后勤集团副总经理曾国斌、校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林公明、厦门东部公司总经理吴永生,分别就海韵学生公寓一期转让后的人员交接、工资、管理模式等问题向原东部公司的物业人员进行了耐心地解释说明,明确原曾厝 垵 学生公寓一期的管理模式先维持现状,平稳过渡一年,人员交接将遵循以下原则:

1 、原在曾厝 垵 学生公寓一期工作三个月以上、与厦门东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愿意继续留下工作的员工,厦门大学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直接予以接收留用一年。

2 、留用人员须提前终止其与厦门东部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与厦大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2008 年 4 月止),待合同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岗位情况、双方意愿另行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3 、聘用期间,尽可能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同时,留用人员应按后勤集团物业中心的工作要求进行服务。

曾国斌副总经理、林公明主任还分别就原有的物业人员几年来的工作表示给予肯定和慰勉,说明海韵公寓二期产权的转让对于留用人员来说,只是管理主体上的变化,工作的内容、性质并无变化,欢迎他们加入学校后勤服务队伍,希望他们今后继续努力,为海韵学生公寓一期的和谐、稳定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物业中心 叶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