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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接管大南、西校门系列报道三:物业安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2007-12-28

物业中心接管大南、西校门系列报道三:

物业安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12月26日下午3点,物业中心新入职安防员法律知识讲座在芙蓉4会议室举行。物业中心副主任黄紫明向新入职安防员宣讲了物业安防的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内容包含了物业安防的含义、停车收费管理、物业安防的法律责任、风险规避及正当防卫、证据保全等几个方面。在讲解过程中列举了一些典型的、具体的法律案例,详细、生动地描述了今后在校门安防、车辆收费管理及日常工作中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黄副主任认为物业安防有其独特的含义和特点,尽管与社会保安、公安机关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在性质、职能、权限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物业安防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只有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约定、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并且灵活应变、遇事沉着冷静、避免过激言行、掌握正当防卫的尺度,才能最大程度降低管理或服务的风险,维护自身及中心的合法权益。期间,黄副主任穿插了“小区下班保安打伤业主,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金鸡亭小区保洁员独占废品,打伤拾荒者”、“小区保安见义勇为越区抓小偷,致小偷受伤又失职”、“宾馆无驾照保安替业主停车”、“业主私家车被盗,向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索赔”等实际案例,结合《民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及司法审判情形,诠释了物业员工不得当的职务行为导致物业公司承担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物业收取停车费与车辆保管的区别等法律知识。黄副主任指出,尽管物业安防在校门安防、停车收费等新的管理服务工作中会遇到许多困惑和挑战,但大家应树立工作信心,站好这个“舞台”,赢得应有的喝彩。中心将在大学城地下车库、校医院停车收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同行先进的管理经验,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这次物业安防法律知识讲座让新入职安防员增强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更加明确了身负的重担:既要做好校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又要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既要严格履行法律、合同及中心的规章制度,又要讲究尺度避免冲突,化解危机;既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感,又要适时、适度规避职务风险。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陈雪珍 报道

200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