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后勤集团2008年度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厦大后勤委综(2008)3号
各中心、部门:
根据厦大办(2008)16号《关于召开2008年度二级教代会的通知》及厦大委综(2005)12号《关于在学院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精神,经后勤集团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上旬,召开后勤集团2008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厦门大学后勤集团职代会筹备委员会
为开好本次职代会,经研究同意成立“厦门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主要负责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主任:庄惠美
副主任:刘君彬
成员:张浩、黄苹、郑东升、林三阳、邓泽君、朱子申、洪永康、柯志生、吴泱、杨子朋、曾明德、汪尚谦(排名不分先后)
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秘书组:组长:张浩(兼任)
会务组:组长:刘君彬(兼任);副组长:王裕民、沈雄晖
二、职代会议程
1、致开幕词;
2、校领导致贺词;
3、听取并审议集团总经理工作报告以及集团年度财务情况报告;
4、分组讨论:有关集团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讨论议题:①加强管理,提高服务、②集团人才培养机制、③爱心工程、④后勤集团职工手册等);
5、审议通过有关规章、制度;
6、致闭幕词,会议结束。
三、参加职代会的代表及要求
1、与会代表:根据《厦门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详见附件一)选举产生。
2、各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正式代表准时参会。
3、大会正式代表必须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严格遵守大会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请假。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做好集团工作报告,更好地体现集团工作全貌,请各中心、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的主要成绩、工作亮点、职工风貌及职工关心的问题、建议以电子版的形式(精要、简炼)上报大会秘书组。
2、根据《厦门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请各中心、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职代会正式代表名单和代表组组长名单以书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大会会务组。
附件一:《厦门大学后勤集团2008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党总支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