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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厦门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芙蓉餐厅、东苑餐厅排油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1-08-04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拟对下属饮食服务中心的芙蓉餐厅、东苑餐厅的排油烟系统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甲级资质的省内外生产厂商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需求概况:

⒈ 项目名称:排油烟系统(HQJT-2011-010)

⒉ 标的物质量规格、式样(详情备索)。

3. 工程总控制价为人民币49万元。

4. 安装交付地点:厦大芙蓉餐厅、厦大东苑餐厅

二、特别提示:

⒈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约束自己接受最低标价。

⒉ 资格预审:

⑴ 投标者应根据自身资质与实力,提供真实明细的资料,以说明具备的生产能力、质保条件、供货期保障以及售后维修(含保修)承诺等;投标人还应当协助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实地考查。

⑵ 招标人根据提供的资料和考察情况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由招标方另行通知邀请投标。

⑶ 参加投标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未中标,招标方在公布中标名单之后7日内无息退还该款项;若中标,该笔款项转为投标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标工程在保修期内未发生自身质量缺陷等,招标方无息退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收款人: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帐 号:3510 1567 0010 5000 1989

开户行:厦门建行厦大支行

⒊ 履约期限要求与合同解除附加条件特别声明:

中标者自合同生效后15内须完成产品的供应。在此期间,招标人分阶段前往中标人处核实生产进度及履约能力,如中标人存在预期违约的情况,甲方可单方宣布合同解除并要求缴纳违约金(具体在合同中体现)。

⒋ 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招标方决定在最终确定第一中标人的同时,将从投标人中一并明确第二、第三中标人。一旦中标者违约并导致合同解除,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候备中标人当中按顺位确定新的中标人,而不必另行组织招投标。

三、标书索取、投标资料交递事项

⒈ 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187日前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内向招标人索取;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810日下午500(逾期不候)。

投标资料交递时间同上。要求投标书上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密封并加盖印章送达指定地点。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需注明),以“正本”为主,投交后不得索回更改。

⒊ 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应缴费:150/

四、开标日期、地点另行确定和通知省

五、招标承办人名址:厦门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大学勤业餐厅三楼 邮编:361005   传真:2182308  电话:2182308

联系人:王老师

特此通告。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