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QJT-2013-04)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拟对下属饮食服务中心的翔安校区二期餐厅的厨房排烟系统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省内外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需求概况:
1 、项目名称:厨房排烟系统
2、 标的物质量规格、式样(详见《采购设备列表》)。
3、 安装交付地点:厦大翔安校区二期餐厅
二、特别提示:
⒈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约束自己接受最低标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10万元。
⒉ 资格预审:
⑴ 投标者应根据自身资质与实力【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不小于 300 万元 ( 人民币 )】,提供真实明细的资料,以说明具备的生产能力、质保条件、供货期保障以及售后维修(含保修)承诺等;投标人还应当协助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实地考查。
⑵ 招标人根据提供的资料和考察情况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由招标方另行通知邀请投标。
⑶ 参加投标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须于2013年5月29日(周三)前缴纳,并将进账单传真至招标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投标行为。若未中标,招标方在公布中标名单之后7日内无息退还该款项;若中标,该笔款项转为投标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标工程在保修期内未发生自身质量缺陷等,招标方无息退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收款人:厦门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帐 号:35101 56700 10500 02565
开户行:建行厦大支行
⒊ 履约期限要求与合同解除附加条件特别声明:
中标者自接到通知进场安装后15天内须完成产品的供应,特别指出中标者应在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与餐厅吊顶项目有交叉的工程部分,包括相关管线的安装。在此期间,招标人分阶段前往中标人处核实生产进度及履约能力,如中标人存在预期违约的情况,甲方可单方宣布合同解除并要求缴纳违约金(具体在合同中体现)。
⒋ 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招标方决定在最终确定第一中标人的同时,将从投标人中一并明确第二、第三中标人。一旦中标者违约并导致合同解除,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候备中标人当中按顺位确定新的中标人,而不必另行组织招投标。
三、标书索取、投标资料交递及开标事项
1、2013年5月15日(周三)发标,领取正式标书,察看现场;报名截止2013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7:00;
2、2013年5月30日(周四)上午9:00 开标、评标。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要求投标书上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注明),以“正本”为主。
3、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应缴费:500元/套。
四、招标方地址: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电话:2180415 2182308
传真:2180415
联系人:黄老师 郑老师
转账咨询:2184279
特此通告。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二○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