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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艳湘等同志职务聘任的批复

2017-12-01

关于林艳湘等同志职务聘任的批复

集团各单位:


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林艳湘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采购组经理;

付历历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餐厅经理;

郑婉菁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餐厅副经理。


以上同志聘期为20171117日至20171231日,在下年度的聘期未确定之前,自动延聘。


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